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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删除12点退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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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侠客[海哥]
时间:
2009-9-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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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饭店行业规范删除12点退房规定
晨报讯(记者王海亮)宾馆饭店业“12点退房”的行规近日“寿终正寝”,正式退出全国旅游饭店业行规,更换的条款未对收费时间点作明确限制,仅要求明示。该行规此前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点评为排除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则。而制定行规的行业协会一度称其为“国际惯例”,不可更改。 记者日前发现,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
取而代之的第三章第十条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第三章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退房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
观点交锋
消协:“12点结账”排除竞争
市消协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点结账”行规的要害,一是破坏竞争秩序。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企业之间的服务没有竞争,限制了企业的竞争活力。二是侵害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几点结账、提供什么样的服务措施,如何为消费者提供多样的人性化服务以及制定服务价挌是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行业规范无权进行干预和限制。三是损害消费者权益。如果所有饭店都执行“12点结账”的行规,消费者无法选择,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市消协负责人呼吁,通过此行规的破除,应进一步开拓视野,认真审视与广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其他各种行业规定,是不是存在类似的问题。
律师:赞成放开多样化计价
“千呼万唤,总算改了,很是欣慰。”长期关注酒店业12点结账行规问题的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邱宝昌律师昨天感慨。他认为,这一改变是在消费者保护组织、政府的督促下,行业迈出的可喜一步。
对于新条款只规定饭店应明示房价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未明确规定该几点结账,邱宝昌持赞同态度,“不限定更好,各个饭店不能统一。”他认为,宾馆饭店有了自主权,计费方式多样化,消费者的选择也多样化了。
他举例,修改了条款后,酒店可以选择下午两点结账,可以按半天计费,也可以按小时收费。前提是,宾馆饭店须公示价格和计费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使其有选择权。
“酒店业收费时间自主,价格竞争将呈现公平、活跃的局面,整个行业会有根本改观。”邱宝昌说。
酒店业者:延迟退房影响利润
曾经在一家星级酒店担任大堂经理的齐先生认为,延迟到下午两点退房在业内已经约定俗成,只要在没有客人等待入住的情况下,酒店都可以接受。酒店做的是夜间生意,因为对消费者来说,休息时间是晚上,所以中午12点就得退房。酒店之所以不愿意延迟退房是因为会影响利润,尤其是在入住高峰期以及旅游旺季的时候,前面的客人不退房,后面的客人就没办法入住。
消费者:担心退房时间混乱
代理了一家国外服装品牌的朱女士平时经常需要安排客户住酒店,因为往往是招待客人午餐后才让对方离开,所以客人一般都得等到下午两点左右离开,而朱女士也不好意思因为要加房钱就让客户背着行李去吃饭,“为了多出来的这两个小时,我们公司不得不多付半天房费,日积月累,这笔开销也不小。”听说12点退房行规取消的事,朱女士半信半疑:“没有了统一规定那不得更乱啊?”
晨报记者王海亮肖丹
记者调查
8家五星级酒店均难延时退房
记者昨日随机调查了京城8家五星级酒店的退房时间。对于下午三四点退房的要求,8家酒店都表示做不到。其中,北京饭店、长城饭店最晚可免费延迟到下午1点,昆仑饭店、中国大饭店、嘉里中心饭店、凯宾斯基饭店、东方君悦大酒店、北京国际饭店都表示最迟可以免费延到下午两点退房,而多家饭店允许VIP客人免费延迟到下午4点,不过前提是,“您住的房间没有预抵客人才有可能申请延时。”嘉里中心饭店总机工作人员表示。
各饭店对于延迟退房加收房费的时间也有差异,大部分都是下午6点前退房加收半天房费,而凯宾斯基饭店则从下午4点开始,东方君悦大酒店的开始时间是下午3点。但所有酒店都提供免费寄存行李的服务,客人如果必须延迟离店,可以退房后把行李寄存在酒店。
晨报记者肖丹
新闻背景
一条“国际惯例”如何退出历史舞台
宾馆饭店“12点结账”行规从引发争议到最终从行业规范中删除,经过了近两年的博弈。
2008年奥运会前部分消费者向市消协反映,宾馆饭店普遍施行的“12点结账”非常不方便,“我们得拎着行李吃饭”。
去年3月30日市消协组织部分专家、宾馆饭店负责人赴延庆调研。
去年4月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反映商讨“12点结账”行规问题,要求企业改正。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认为该行规是国际惯例,不可能变更。有关主管部门也认为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不可能改变,予以拒绝。
去年4月28日市消协委托本报刊发倡议书——呼吁饭店行业在遵守合同约定的原则下,将中午结账时间延迟。
去年5月27日市消协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北京市旅游饭店的主管部门进行第二次商谈。协会表示,作为国际惯例,该行规在北京奥运会之前不可能改变。
去年6月16日密云71家宾馆饭店同意延迟到14点结账。19日,延庆84家宾馆饭店同意延迟到14点结账。此后,全国许多地方的宾馆饭店跟进延时结账。
去年7月9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注意到“12点结账”行规成为社会热点,前来北京市消协调研。
今年3月18日市消协、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召开“商业惯例与法律规范理论研讨会”,从法律层面释解此行规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并将研讨论文送交相关部门。
今年5月6日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再次会谈,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表示将对行业规范进行修改。
今年8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布《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12点结账”行规终于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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